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

3/3(四)歷史重點

3/3(四)

漢人促使原住民的社會變遷,有下列方式:
  1. 官方制度:通事、土目(頭目)中間人的治理(以夷治夷
  2. 徵稅制度:破壞了平埔族自給自足(以物易物)式的經濟維生體系,使原住民的社會進入貨幣經濟體系。
  3. 通婚方式:因清代初期實施「渡台禁令」的影響,來台開拓的漢人多為單身男性,與平埔族女性結婚後,繼承平埔族女方的土地權利。
  4. 土地轉移:不管是「承租」、「暴力侵占」,或前述之「通婚方式」,漢人獲得土地之後,引入漢民族的農業文化與生產技術,改變原住民的生活方式。
  5. 撫墾措施:原住民學習漢語、漢字,掌握到一項謀生的利器,既可避免漢人的蒙騙,更能得到進出漢人社會的方便,使得「生番」轉變為「熟番」是甚為明顯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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